更新时间:2021-03-15 11:07:37 作者:admin 来源: 点击数: |
2020年以来,达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达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达市府函〔2020〕14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台账》(达市府法组办〔2020〕3号)精神,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以建立健全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制度为主线,着力解决突出矛盾问题,回应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新期待,加快形成更加完善的达州市退役军人事务依法治理体系,为退役军人工作行稳致远奠定了坚实基础。现把我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
一年多来,我们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自觉以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切实利益为前提基础,始终秉承发挥服务效能和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为目标,强力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打通了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我们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作为退役军人工作的总方向,根据自身的职能职责,以《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为龙头,以《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为主干,找准定位,主业专责,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形势,紧跟国防和军队改革新要求,积极回应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切实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获得感。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市委组织部在市委党校为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量身定制”全市退役军人党性教育暨综合业务改革专题研讨班,邀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处室(中心)负责同志、市委党校名师为参训学员授课,这在全省属首次。我们深入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开展领导带头,群众评学,竞赛促学等方式,切实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准确掌握《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实施细则,提高为退役军人服务的本领,把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体系
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第一副组长,市委副书记等8位市领导为副组长,28个军地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退役军人工作,推动重大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及时印发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成员单位职责等,确保领导机制高效有序运转。同时,将退役军人工作纳入各级党委目标绩效管理、重点督查、领导班子考核和双拥创建内容,不断强化党委的集中统一领导。按照《关于加快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等要求,我市全力落实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五有”目标,筑牢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的“四梁八柱”。在全市组织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落实、大培训”活动,向退役军人传递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排查化解矛盾问题,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教育培训、掌握专业知识、培育专业精神、转变工作作风,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工作队伍,为服务退役军人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着力抓好退役军人政策落实和权益维护工作
开展“政策法规落实年”活动,全面加强退役军人待遇保障制度落实,切实打通依法维权的通道。完成了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两中心两站”建设,开通“访、信、电、网”等信访和政策咨询方式,通过“开门接访、带案下访、基层走访、主动约访”,扎实做好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信访稳定工作,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将矛盾问题解决在当地,最大限度做到一般矛盾不出乡镇(街道),重大矛盾纠纷不出市区,确保不发生退役军人规模聚集、极端个人事件和负面舆论炒作。设立老兵调解室,解决自谋职业转业士官、两参退役人员、企业军转干部等群体政策咨询和信访问题15件。聘请法律顾问,推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为6名涉法涉诉困难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帮助,有效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关于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开展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较好完成了省下达的阶段性目标任务,目前进入收尾程序。全市建立了3450万元的退役军人困难帮扶基金,制定了《达州市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积极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解决“住房难、生活难、医疗难”问题,关爱帮扶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