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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更新时间:2021-03-15 09:37:54   作者:admin   来源:    点击数:

达州市司法局

达州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完成情况的报告


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20〕14号),对照《达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台账》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创新思路,改进方法,圆满完成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工作重中之重,贯穿于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之中。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业务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二是严格落实各项文件要求。严格落实《达州市推进依法治市五大活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法治护航四城同创七大行动方案》和《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十条意见》,并形成工作报告。

(二)依法保障疫情救治费用。联合财政、人社、税务等部门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关于抓紧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就业和社保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20年2月至6月,对城镇职工医保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缴费部分实行5个月减半征收,并延长医保缴费期,为企业减负近1亿元。减征期间,不影响各项医保待遇。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严格落实跨省异地就医新型冠状肺炎患者“先救治后清算”和省内异地就医患者联网结算规定,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向定点医院预拨医保基金共计3200万元,确保相关医院正常运转。同时,延长医保缴费和医保转移接续办理时限,协调税务部门大力开展“线上参保”业务。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未参保的,实行“即参即享”,取消待遇等待期,保障患者利益。

(三)不断健全决策机制。一是完善决策制度。严格执行《达州市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局重大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遵循了法定决策程序,做到了依法决策。二是明晰职责权限。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完成了我局行政权力事项调整认领工作,制定了权责清单,做到了权责一致,并形成了情况报告。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印发《达州市医疗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达市医保发〔2020〕44号),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审备程序等,对《达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送审稿)》《达州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等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四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印发《关于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的主体、程序和责任,常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防止破坏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况出现。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出台《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优化医保费用审核结算办法,压缩经办时间13天,精简材料7项,简化办事环节4个。对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不符合《条例》的文件进行了清理。二是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证明事项再次进行了清理,减少不必要的证明事项2项。三是规范医保经办流程。出台《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十五条措施》《达州市医疗保障业务经办流程》等文件,统一医保办事流程。推行“综合柜员制”,实现了经办业务“一站式”服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

(五)常态坚持法治宣传。一是建立常态化学法机制。建立领导及干部职工会前学法和日常学法制度,制定《2020年党组(中心组)会前学法计划清单》《2020年干部职工学法计划清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民法典》等纳入学法计划,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二是持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通过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刊载法律政策知识。发布《疫情防控相关罪名解读》,加大防疫法治宣传,营造了依法防控的良好舆论环境。印发《达州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法治宣传工作任务。制定《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普及活动的方案》(达市医保办发〔2020〕72号),拍摄民法典宣传短片,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大力弘扬民法精神,普及民法知识,宣传民法实践,形成了学习法典、运用法典、崇尚法典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信息报送。向市依法治市办报送工作信息5篇,被采用1篇。

(六)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建立达州市医疗保障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对全市执法人员信息进行动态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信息管理制度,在局官方网站“行政执法专栏”公示执法人员信息,目前共14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严格审查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定时清理行政执法证件持有情况,未出现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申办行政执法证件的情况。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针对全市医疗保障系统的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开展了法治培训,分析了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计划》,明确了责任分工。制定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在局官方网站上公示本局《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等,有序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地。四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达州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议制度》,转发《四川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指引及行政执法文书样式》,统一医疗保障系统执法文书。定期召开医保基金监管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印发《达州市医疗保障局推进2020年“行政执法整顿规范年”工作的实施方案》(达市医保办发〔2020〕70号),着力整顿医疗保障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端正行政执法理念,改进行政执法作风,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确保依法履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四是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印发《达州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和追究机制,对执法过程中产生的执法不力、执法不公、执法腐败等问题,严格依法追责。五是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大调研和行政执法满意度大调查。由局主要领导带队,分组到各县(市、区)医保局、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现场调研,召开座谈会议,梳理督察调研问题114项,并将督察调研问题分解到机关各科室逐项整改落实。满意度大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543份,广泛听取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准确掌握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问题,共收集问题和建议6项,满意率占比99.3%,为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文明度奠定了基础。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宣传学习不够深入。医保相关法律政策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我局的干部职工来自各个战线,对医保相关法律政策还处于学习和熟悉的过程中,法律学习的系统性、全面性还有待加强。目前的法治宣传多以传统的标语式、传单式为主,虽有一定的宣传效果,但受众面窄,缺乏针对性和系统性,且宣传内容专业性过强,缺乏通俗易懂、贴近群众生活的鲜活案例,影响宣传效果。

(二)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因编制有限,我局执法相关科室人员配备不足,尚未建立规范化的执法队伍。录音录像等专业执法设备目前尚在配置中,难以固定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影响执法取证。且执法人员中受过专业法律教育的人员少,对于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的熟悉度不够,难以精准把握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和幅度,执法人员的专业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制度落实有待加强。我局已建立了依法决策、学法用法、规范性文件管理、案件集体审议、公平竞争审查等一系列制度机制,如何在日常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让既定政策落地落实还需进一步努力。

(四)责任机制不够健全。我局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分工,但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还不够,在工作落实和责任追查方面缺乏统一考核标准。法治政府建设探索创新不够,在主动争创先进方面做得还不够,探索优秀做法和先进经验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尚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做法。

三、下步打算

(一)加大宣传学习,扩大普法范围。一是加大法治学习教育。建立常态化的学法、用法制度,定期开展法治培训和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二是扩大法治宣传范围,利用重大节日、民族传统节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三是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深入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政策法规解读,提升定点医药机构法治意识。针对群众开展普法宣传,多以案例解读等形式开展生动形象的宣传活动,让群众更加直观地知晓医保政策法规。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执法力量。一是壮大执法队伍。鼓励机关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证件考试,多渠道充实执法人员,不断扩大执法力量。二是争取财政支持,尽快解决执法设施设备的问题,落实好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定,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使执法人员尽快建立法治思维,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和质量。

(三)落实法治制度,推进依法行政。一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议制度》等规定,做到依法科学决策,公正文明执法。二是不断完善制度体系。积极与省局对接,尽快出台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并结合我市执法实际情况,细化条款,压缩空间,尽量缩小自由裁量权。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对执法过程中产生的执法不力、执法不公、执法腐败等问题,严格依法追责,推动建立健全“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

(四)强化监督管理,完善责任机制。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统一、规范、可操作的工作评价机制和责任考核标准,促使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开展定期专项检查和不定期随机抽查,形成高压态势,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三是不断探索创新。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机制,主动探索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鼓励机关干部职工大胆探索,用于创新,对于好的做法予以鼓励推广,并给予精神奖励,促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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