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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渠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更新时间:2021-03-04 09:47:10   作者:admin   来源:    点击数:

渠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渠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法治渠县建设目标,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现新突破。现报告如下:

一、夯实依法行政基础,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坚持把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前提,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和考试的通知》,全面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学法计划,建立法治档案,推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不断增强。

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及时部署、亲自过问、沟通协调、督查督办。适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政府常务会、领导小组专题会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各乡镇(街道)和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均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构建起了上下联动、合力推动的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法治考核推动。印发《渠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渠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台账》,明确各乡镇(街道)、各县级部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能职责。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实现督查对象全覆盖、督查问题即反馈、督查整改见成效。

二、坚持依法防控,助力疫情防控取得双胜利

一是强化依法防控制度支撑。制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十条意见》,成立5类法治专项工作小组,从司法、执法、守法普法、法治监督等方面对依法防控作出系统安排。选派法制审核专业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合法性审查,加强对疫情防控的各类文件、配套制度的法制监督,确保疫情防控法律体系的协调、统一,先后审查涉疫规范性文件71件。

二是依法查处危害疫情防控行为。印发《关于依法打击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明确各类破坏疫情防控工作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为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政策指引和法律依据。出台《渠县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通告》,为价格违法划出法治“红线”,严厉打击虚假广告、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涉疫警情3532起,破涉疫刑事案件5起,受理涉疫行政案件51件,行政处罚119人。

三是加大疫情防控法治服务力度。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梳理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和网微客户端宣传,促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组建16支法治宣传队伍,全覆盖宣传法规政策和防控措施,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2800余册,受众173150余人。为30家重点企业指派了法律顾问,开展“法治护航复工复产 f 致敬最美劳动者”行动,深入30多家企业和10个建筑工地开展法治体检开通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线上线下咨询及预约办理业务,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0件,司法鉴定案件26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761人次,办理公证321件。畅通行政复议绿色通道,保证涉疫行政复议案件“快立、快审、快结”,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法治保障。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决策质量实现新提高

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议等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共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49件,决策类文件508件,政府投资合同(协议)92件,决策咨询49件,有力保证了县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有效。

二是全面落实合法性把关审查。按照“谁制定(起草或者实施),谁清理” 的原则,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完成了关于民法典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01件,其中继续有效68件、拟修改1件、废止12件、失效20件。在天星和静边司法所合法性试点工作,推动司法所全程参与属地党委政府行政决策及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法治审查。

三是进一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择优选聘8名律师担任渠县第二届党政法律顾问,制定《渠县党政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在乡镇和部门普遍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和《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形成了“党政法律顾问团 乡镇部门法律顾问 村社区法律顾问”三级法律服务体系,为党委政府及村居委员会所涉重大决策、重要事项提供法制审核服务。

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法治化营商环境迈出新步伐

一是强化政策支撑。严格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在“营商环境治理”专班下设立“规范法治环境”子专班,全面实现营商环境法治化、规范化。制定《渠县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办法(试行)》和《关于规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试行)》,从制度层面解决“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完成了《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稳定园区企业用工的实施方案》、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实施“减证便民”行动,共审核备案13件涉企文件、清理涉企规范性文件4件,保留证明事项64项、取消5项,进一步为企业和群众减负。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商(协)会重点民营企业制度、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制度,强化政策落实督促考核评估,进一步推动《渠县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6条实施意见》落地见效。

二是优化政务服务。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做响“賨快办”品牌,积极探索“互联网 政务服务”审批模式。全面完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县20个部门(单位)的210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划转至行政审批局,统一、集中、联合办理各部门、各单位的行政审批事务,实现了从“审批来回跑”到“只进一个门、审批一条龙”的转变。全面推行“一窗受理 N项服务”模式,重置综合服务受理窗口,开启“一枚印章管审批”新模式,实现了企业和群众办事由“多头跑”变为“一站办”。制定《渠县政务服务“好差评”考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接件处理、协调配合、部门协作”三项机制。印发《渠县乡镇区划调整后加强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方案》,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下放乡镇(街道)3项行政审批事项,新增66项高频公共服务事项至扩权赋能试点镇,推进改革向乡村延伸。

三是创新监管措施。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制定随机抽查计划和涉企现场检查事项清单,不断推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长效化、制度化,积极构建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共完成企业年报581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631户,移除异常名录市场主体101户,“双随机”抽查161户。全面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实施细则,清理限制企业公平竞争的现行政策措施,依法查处、纠正各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深入开展“万人进万企、党建促发展”和营商环境问题征集活动,全面收集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回应市场主体需求,形成了政企互动的良好局面。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制度、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社会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建立渠县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渠县”网站,已归集数据约40万条。

五、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执法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中共达州市委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拓展“百镇建设行动”培育创建特色镇工作的实施意见》《达州市深化拓展“百镇建设行动”培育创建特色镇工作的实施意见改革工作方案具体改革事项清单》文件要求,将三汇镇、土溪镇、临巴镇、涌兴镇、李馥镇纳入改革试点乡镇,拟订了下放乡镇行政权力清单,涉及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416项、行政强制3项,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召开乡镇执法体制改革专题会议,形成渠县乡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调研报告。

二是推进规范化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整顿规范年”活动,成立3个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小组,对14个重点领域的24个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整顿规范执法不严格、执法不公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廉洁、执法不文明等内容。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全县32个行政执法部门完成行政执法权责清单、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等编制工作。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综合运用案件评查、执法检查等监督手段,持续规范执法办案,报送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处罚案卷共993件。印发《关于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的通知》,开展全县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大调查,制定“问题、责任、整改”三张清单,集中整治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强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权力制约监督展现新成效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按时办复率达100%。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二是切实强化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建立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渠县府院联席会第一次会议,成立县人民政府第二届行政复议委员会。积极推动“专项审”与“结合审”的统筹方式,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对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和乡镇财政决算、扶贫资金、水利等专项资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及政府投资项目等开展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罚并提出建议。组建11个乡镇片区审计站,探索构建乡镇片区审计站“1234”工作体系,着力打通基层审计监督最后一公里。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健全重点领域公示栏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从项目审批到项目实施,全程可追踪。渠县人民政府官网共公示公共资源配置类信息182条,重大项目类信息412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类信息117条,梳理完成26个重点领域公开项目。建立健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全方位多层次保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七、聚焦平安渠县建设,全域社会治理开创新局面

一是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严格落实《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健全完善信访和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设立渠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实行“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模式,实现信访和矛盾纠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组织13名律师到县法院和县信访局值班参与诉前调解,支持专业调解组织发挥优势,推进各类型纠纷提前化解,促进多数矛盾以非诉讼方式化解。2020年,全县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4515件,调解4423件,成功调解4346件,成功率达98%。司法所、派出所加强协作,以“共防、共建、共治”为目标,坚持矛盾纠纷调处、特殊人群管理、平安乡村建设“三个联动”,两所联合共计调处案件208件,排查矛盾纠纷77次,开展宣传104场次。

二是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印发《关于开展普法进社区(小区)活动的方案》,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多部门联动开展“法律进社区(小区)”系列活动,大力宣传《民法典》《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普法实效,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依法治理和法治示范创建为抓手,累计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760余场,播出“法制之窗”“以案说法”等电台节目52期,编发公众号文章650余篇,发送普法短信36000余条,全县“七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省委省政府“七五”普法调研组实地检查。专班推进法治示范创建,共收到来自24个县级部门和17个乡镇的示范创建申报资料,并完成对所有创建单位的实地验收工作,努力开创依法治理新格局。

三是提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规范化建成37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415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成率达100%,在全省大交叉检查中,渠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效跻身“全省第一方阵”。联合县大数据中心建设“渠县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APP,在4个乡镇试点并全县推广,村社群众可使用APP在线咨询、“点单”法律服务,让APP真正成为群众身边的“法治管家”,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米”。协同推进“法治服务乡村振兴”,三汇、天星司法所被省司法厅、农业农村厅联合命名为“全省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司法所”,为达州获此殊荣仅有的两个基层单位。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83件,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244件,精准扶贫户援助案件16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2638件,挽回经济损失540余万元。

八、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部分部门、乡镇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程度有待加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切实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行政复议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还需要不断加强。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起步之年,我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对标补短、攻坚破难,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是以更大力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大力推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强化执法监督检查,让执法用权不再任性。

二是以更大力度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应诉职责,不断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

三是以更大力度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弘扬宪法精神,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健全普法责任制,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向和主动性。制定“八五”普法规划,纵深推进社会大普法格局,建设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普法守法和依法治理深度融合,营造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四是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继续坚持把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增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和能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切实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加大法治督察工作力度,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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