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3-22 11:32:49 作者:admin 来源: 点击数: |
达州市信访局
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达市府办函〔2020〕14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台账》(达市府法组办〔2020〕3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扎实开展信访法治宣传月。为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达州市信访局以《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为契机,于今年5月至6月在全市集中开展信访法治宣传月活动。一是高质量精心准备。建立了主要领导统筹安排、分管领导协调推进、相关科室负责具体落实的宣传月活动工作专班;编印了图文并茂宣传手册两万余册;制发了《关于开展〈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达市信发〔2020〕3号),要求全市信访系统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主线,综合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信访相关的法规政策及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信访工作的新举措,推动全市信访工作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二是多形式深入开展。6月15日上午,市信访局在大竹县文星镇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发放宣传资料,并向过往群众热心讲解《信访条例》及与信访相关的法规政策,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现场还设立了法律、政策咨询点和群众接访点,邀请信访热点领域行业专家和法律工作者共同接待来访群众,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6月中下旬,组成三个工作组深入部分信访问题较为突出的重点乡镇开展基层宣传走访活动,通过设置宣传点、召开村民(居民)座谈会、交流访谈等方式,在宣传《信访条例》及与信访相关的法规政策同时,着重收集群众急难诉求,广泛征求群众对信访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三是全系统广泛开展。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各县(市、区)信访部门按照宣传月活动要求,于今年6月分别在辖区公共场所、接访大厅设立宣传点,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宣讲、律师咨询等方式统一开展现场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了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良好氛围。同时,广泛开展信访老户上门走访活动,通过政策宣讲、思想疏导、帮济相辅等措施,一大批久访不息的信访群众心结得到打开,有效推动问题案结事了、息诉息访。
(三)强化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制定了干部学法工作计划,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将法律学习纳入信访干部学习培训内容,为全体干部职工购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过局务会、职工会、支部党员大会等方式,今年,共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22次52学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在线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考试,并全部合格。
二、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一)强化信访源头治理。一是建立了定期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坚持市每季度、县(市、区)每月、乡(镇、街道)每旬、村(社区)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各类信访问题,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进行妥善处理。二是强化初信初访办理。探索开展“最多访一次”,推行“1 3 5 7”(“一张清单”督到底、“三种情况”必约谈、“五类情形”严问责、“七项措施”强源头。)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基础业务规范”、“重复投诉治理”等专项活动,将群众满意作为工作重点,实行案件网上交办、过程网上督办、结果网上审查、实效网下回访。及时交办督办催办,推动信访事项化解,引导信访人息诉息访。
(二)强化分析研判。牢牢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纠纷变化对信访工作的新要求,深入研究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新动向、新特点、新规律,定期梳理、主动回应群体性利益诉求,通过对重点领域信访问题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深入分析原因,积极思考对策,分头落实责任和措施化解,让分析研判成为层层压实责任、破解信访难题、攻坚化解积案的重要推手。
(三)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成立了由市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政法、信访、公安、各属事部门及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一把手”为成员的信访维稳领导小组。特别是对涉及可能引发大规模集访、信访群体性事件和信访个人极端事件的信息,第一时间相互通报,协调联动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了处置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以网格为单位加大对重点信访人员、困难家庭、特殊人群的走访频率,强化对苗头性、倾向性信访信息的跟踪分析,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从源头上有效防范了重大社会矛盾的发生。
三、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一)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一是根据国家、省信访局信访制度改革的新举措和新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我市办信、接访、网上投诉、督查督办、复查复核等信访业务工作规程,并在达州市网上信访投诉平台、市信访局门户网站、市群众接待中心予以公示,信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升。二是大力推进满意度评价工作。将满意度评价工作纳入全市信访工作目标考核重要指标,建立了信访事项满意度评价工作机制,通过电话沟通、回访等方式,引导信访人对办理程序、办理结果进行满意度评价,倒逼责任单位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有效提升信访群众满意率和获得感。三是严格落实初信初访首办负责制,将初信初访办理的程序和环节责任到人,限期处理,对因工作失职、渎职或对初信初访事项办理不负责任,导致群众重复信访、越级信访或激化矛盾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责,有效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四是开展信访业务专项督查和信访事项实地核查,落实信访工作约谈和向组织部门通报制度,压实了有权处理信访问题部门主体责任,推动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二)坚持领导接访下访工作机制。以定点接访、基层走访、预约接访、带案下访相结合,紧盯涉及重大信访稳定隐患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既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又举一反三推进类似问题解决,使领导听民声、解难题、达民意成为常态。
(三)严格执行“诉访分离”规定。坚持法治优先原则,严把来信、来访和网络投诉登记甄别关,从源头实现分流,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不受理、不通报。在市群众接待中心设立了涉法涉诉信访窗口,由市委政法委指派专人负责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对涉法涉诉来访人员只接访疏导,一律不交办、不转办。同时,耐心做好教育疏导和解释工作,逐步转变部分信访人 “信访不信法”的观念。
四、严格依法执政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实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所有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由局长办公会议认真讨论决定,有效规范了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行为。二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和依法执纪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无领导班子成员违法违纪情况发生。三是按法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选用导向明确,无违法违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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