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10:26:06 作者:admin 来源: 点击数: |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财政厅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达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法治政府法治财政建设工作。
一、法治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运用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党支部会议、微信公众号等各类载体,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法治建设的重要精神,及时学习新颁布的重大法律法规。同时,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考试,以考促学,进一步巩固学习成果,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强化“财”服从于法、服务于“政”的意识,真正做到“政令财行”“依法理财”。2021年共召开4次专题会研究部署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每周行政办公会听取法规与税政科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并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一并开展述法。积极加强对县(市、区)财政局的督促指导,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新格局。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了《达州市财政局2021年“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明确财政十九项工作重点,细化责任分工,召集涉及“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15个主要科室安排部署工作。明确将政府采购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重点,印发《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举措及工作要求,重点对涉及政府采购的6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30个三级指标进行了全方位落实责任。
(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供应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29部委印发<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并向签署备忘录的其他单位提供失信主体责任信息,不断加强对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和曝光力度,并按规定将相关信息上传至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合法性审核程序前置规定等相关制度,全面规范决策行为和权力运行。聘请法律顾问团队坐班提供法律服务,防范财政工作法律风险。发展公职律师3名,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对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动态检验行政决策效果。切实将法治理念融入规范预算管理、全面深化改革、预算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等各个方面,法治建设与财政各项任务全面融合。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我局规范性文件起草严格履行听取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法定程序。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我局法规与税政科履行初审职责,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协助审查作用。坚持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制度和有效期制度,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2021年度达州市财政局牵头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
(七)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梳理完成《达州市财政局行政权力清单》《达州市财政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并动态调整,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将行政权力调整事项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同步调整和认领,全面实现线上线下同步规范公开运行。
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行政执法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在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全程公示执法身份,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通过公示栏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将政府采购活动的投诉处理决定、行政处罚等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等及时向社会大众公开。
严格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规定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和达州市司法局的执法文书标准和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并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归档储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
严格实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与四川法之缘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前,都要经过法规与税政科和法律顾问审核,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严格落实《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没有行政处罚畸轻畸重、宽严失度的情形,提高了行政执法的公正度、公信力。
(八)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具体问题。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暨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八个具体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将“示范推动解决合法性审查不严、行政裁决运用不足”作为达州财政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目标任务,针对性采取一系列方法措施,确保财政法治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局法治财政建设也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法治意识需进一步加强。个别干部职工在工作中习惯按照固有思维办事,认为有法制审查科室把关,存在自觉学法用法意识不够强的情形。
二是制度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的系统性还不够强,在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行政决策审查等制度、文件文书合法性审查制度方面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三是法治风险的防范需要进一步加强。近年来,我市财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不断增长,财政业务工作存在的法律风险不断增加,特别是在政府采购、债务金融、资产管理、监督执法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为系统全面推进制度建设,统筹研究制定促进达州法治财政建设的举措方案,不断完善财政工作制度。为便于全市财政干部学习查询和使用财政政策法规文件,拟于2022年全面系统收集整理中央、省、市财政政策法规文件,汇总形成《财政政策法规实用文件汇编》,依托市财政内网“财政法规”平台查询使用,切实推进财政工作合法合规高效。
(二)进一步强化重点工作。切实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推进文件文书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属于规范性文件的制度必须按照相关程序制定,并进行合法性审查,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使用统一的文号并按照要求备案。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使决策更加民主、更加科学。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梳理明确权力事项,规范执法主体资格,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守财经纪律,守住法纪底线。
(三)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进一步加强局党组对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奉法履职,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各业务科室履行法治建设的具体责任,严格按照法治建设的各项具体要求,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各项财政工作和具体改革政策,督促指导措施落地落实,推动全市法治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