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10:27:31 作者:admin 来源: 点击数: |
按照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各项目标任务
(一)及时谋划部署。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单位)具体落实的良好局面。制发了《2021年达州市民政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重点目标任务纳入机关和直属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与全局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坚持把依法行政与执法监督检查相结合,与促进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努力打造“法治民政”。
(二)切实履职尽责。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深化法治学习教育。始终将法治学习摆在重要位置,把依法行政知识和新颁布的基本法律、民政法律制度列入党组中心组、局长办公会学习内容,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二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全面营造民政法治文化氛围。三是完善决策法定程序。修订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制定直属事业单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在行政决策过程中,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做到重大决策于法有据,保证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四是健全责任清单制度。认真执行市政府公布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及时向社会全面公开民政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范围、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依照法定权限行使权力,保证民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五是规范政策创制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定期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逐项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六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2021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7件,均已按时按质办结,代表满意率达到100%。市人大常委会对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及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和工作推进落实提出意见建议。我局举行了“政务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参加,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二、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民政服务水平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1.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完善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系统数据库和“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和“应进必进”的原则,将6项行政许可、6项公共服务全部集中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实行“一窗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大力推进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对民政政务服务事项再次进行标准化梳理、流程再造,进一步完善了办事指南,精简了审批环节、压缩了审批时限、优化了审批流程,办理时限压缩幅度达60%以上、即办率40%以上,事项认领率、发布率、准确率、情形化率、全程网办率均为100%。积极推进直接登记制度,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严格按程序审批和开展年度检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2.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机构改革后单位职能职责的调整,及时调整了权力清单。全面清理废除行政审批环节中不合法、不合理的各种证明。
3.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已有123个行业协会商会完成脱钩,严格按照“脱钩不脱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府综合监管体系,脱钩改革后,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机关实现了职能分离,杜绝了行业协会商会“二政府”倾向,为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管理让渡了空间。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改革试点,逐步将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试点地区扩大到46个乡镇(街道),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严卫东市长的肯定性批示。
(二)积极推进跨省通办事项办理
1.婚姻登记“跨省(市)通办”事项。印发《达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婚姻登记“跨省(市)通办”和“全市通办”试点工作的通知》,自2021年6月起实施婚姻登记“跨省(市)通办”和“全市通办”,取消户籍限制,方便群众快捷高效办理婚姻登记。截至2021年底,全市已办理20例“跨省登记”,30例“跨地市登记”和556例“跨区县登记”。
2.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跨省通办”事项。自2021年4月22日起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群众可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进行申请。各地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已设置专职系统管理员负责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工作。截至2021年底,全市受理外省推送的两项补贴“跨省通办”3件(已办结1件;其余2件不符合政策已说明情况通过系统退回)。
3.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事项。申请受理工作已于2021年6月30日起实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采取任意地受理申请,户籍地负责审核的形式办理,申请人申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不受户籍地限制。截至2021年底,我市暂未收到“通办”申请。
4.养老机构设立备案“川渝通办”事项。积极融入万达开川渝统筹示范发展区,建立区域内养老服务协作协商机制。制定了《养老机构设立备案办事指南》,细化了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各个环节的工作时限,明确了备案依据、申请条件、承诺制要求、申请材料等详细条款。制作了《川渝两地养老机构线上线下备案流程图》《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等示范文本。办理方式分为窗口办理和网上办理两种形式,行使层级分为市、县两级。截至2021年底暂未收到“通办”事项。
(三)认真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积极参加和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印发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面向群众全面系统宣传宪法、民法典、慈善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宣传。注重法治宣传的时效性和广泛性,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微博等宣传媒体及时发布民政相关法规,并在达州市民政局网站开设法治专栏,及时发布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开民政业务的办事流程及法律依据。6月1日,与市检察院联合举行“合力保护 关爱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切实履行“法律进社区”牵头责任,协调各配合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推进工作开展,各社区普遍设置了法治宣传专栏,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12月4日,我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在开江县讲治镇开展“12 f 4”国家宪法日宣传进社区活动。各县(市、区)也组织开展了“宪法进社区”主题日活动,形成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相关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四川建设规划(2021—2025年)》《四川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坚持在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上集体讨论决定。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采取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咨询会等形式,引入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加强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水平。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在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公开发布等环节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严肃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规范行政审批,坚持将民政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简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市民政局网站设立政务公开栏,及时对不涉密的相关政务信息进行公开。设立“热线电话”,认真对待并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和意见。建立公开公示制度,对民政政策、资金、项目等情况及时进行公开公示。落实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坚持在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前集中组织学法,坚持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业务培训范畴,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达州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局机关有10名干部职工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五)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基层自治制度建设,指导各地普遍建立健全村(居)民民主议事制度、论证、听证制度、村(居)民民主评议村(社区)工作制度、民情恳谈制度、小区(院落)自治制度、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村(居)务公开制度、述职述廉制度、问责制度以及规范完善村规民约等基层自治制度,设置了固定的、规范的村(居)务公开栏,及时公开村(居)务、财务等热点、难点问题,注重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民主评议村干部普遍实行,有力深化了基层群众自治实践。通川区磐石镇盐井坝村、开江县长岭镇中山坪村、渠县渠南街道大山社区等3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六)积极完善制度机制建设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制发《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规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规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程》,做到执法权限合法、执法内容明确、执法程序公开、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力。坚持依法行政和高效行政相统一,建立和健全依法管理、高效服务的运作机制,努力提高行政办事效率。
2.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将加强执法监督和追究错案责任,作为推进依法治理的重要内容,建立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了程序公开,监督电话公开,促进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3.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在执法和服务管理中开展普法,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运用典型案例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建立分管业务领域应知应会的法律目录制度、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制度。
三、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队伍有待加强。市、县民政部门普遍编制少,人少事多,任务繁重,法治机构队伍建设相对薄弱,法律专业人才少,法律素质不高,离法治民政建设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法治宣传实效性不够。法治宣传多以发放宣传手册或宣传单、举办普法展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开展,形式单一,宣传力度、广度不够,难以调动群众的学法积极性。
(三)依法行政意识仍需提高。个别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服务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和载体,加大宣传民政法律法规的广度和深度,重点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养老服务、福利慈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社会组织管理、依法治理村(社区)、志愿者服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法制度、专题法治讲座制度、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等,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加强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规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规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程》等规定,真正做到执法权限合法、执法内容明确、执法程序公开、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力。坚持依法行政和高效行政相统一,建立和健全依法管理、高效服务的运作机制,努力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单位公职律师作用,对重大决策严格进行法律审查,不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过错追究制,加强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积极组织民政执法人员参加年度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等各类教育培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规范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全面提高民政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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