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3-19 14:34:31 作者:市林业局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
达州市林业局
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按照要求,我局认真总结2019年度的推进情况,提前谋划2020年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
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推进“放管服”改革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达市府办〔2019〕20号)精神,结合我市林业工作实际,印发了《达州市林业局推进“放管服”改革2019年工作要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我市林业产业发展动力,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印发了《达州市林业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全市林业发展的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我市林业全面发展。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相关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推进以“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继续做好权责清单名称、类别和依据的统一规范工作。二是是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我局认领监管事项7大项,涉及非法猎捕、买卖国家和省保护的益鸟以及对风景名胜区的监管等,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一是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达州市市级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我局现有12项行政许可事项通过市县联审、免费邮政快递等实现了“最多跑一次”达100%。印发了《达州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最对跑一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我局窗口由前台转为后台审核审批《达州市林业局关于委托达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达州市林业局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函》(达市林函〔2019〕90号),结合《达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我局涉及工程建设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做到“一家牵头、统筹协调、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涉及民生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民生事务综合窗口,做到一窗进出、综合办理。继续做好权责清单名称、类别和依据的统一规范工作,2019年规范了我局公共服务基本事项目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三)积极推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
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作为我局权力事项的运行平台,做到了权力事项全部认领,平台正常运行。2019年,我局政务服务窗口,无投诉,群众满意度100%,按时办结率100%,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70%以上。
(四)加强组织领导,增强依法治市的责任感、紧迫感
我局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始终强调要以普法为契机促进队伍建设、推动执法工作。机构改革后,我局调整了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我局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重点目标任务分解表》以及《达州市林业和园林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要求,积极开展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
(五)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决策机制
一是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及审查把关,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审查率达100%,今年,我局对《中共达州市委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乡村竹林风景线的实施意见》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目前,我局未因备案审查问题被上级相关部门通报。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我局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制度,降低行政决策风险。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按时按要求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效果后评估,动态检验行政决策效果。
(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加强林业园林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考核,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因机构改革,我局正在申办省政府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38人,今年组织局机关、直属单位25人参加了市司法局组织的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开展行政执法证清理及年审工作,及时注销机构改革划分出的园林、森林防火职能执法人员33人,加强执法证管理工作,对违反规定的执法人员将一律注销执法证件并在全市林业系统进行通报。同时,规范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及时公开处罚责任书,2019年至今,我局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件,无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发生。
(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完成移送罪名目录、证据移送标准全覆盖工作。二是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严格执行《四川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四川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三是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我局行政处罚罚没收入全部按相关规定缴纳至市级财政指定账户,没有因相关原因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四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编制了我局《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方案》“具体改革事项清单”。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五是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相关要求,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法律法规进一步清理废除行政审批环节中不合法、不合理的各种证明。积极推进以“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继续做好权责清单名称、类别和依据的统一规范工作。
(八)严打违法犯罪,维护生态安全
2019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以开展“火案专项查处”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截止11月底,全市共立各类涉林案件476起,查处452起,案件综合查处率95%,其中立涉林刑事案件74起,破获65起,破案率87%,刑事立案数相当于前三年刑事立案总合;立林业行政案件402起,查处387起,查处率96%。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46人次,收缴罚款65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69人,移送起诉55人。一是积极开展“森林火灾侦破查处专项行动”,累计出动人员250余人次,车辆70余台次,共立森林火灾刑事案件2起(其中重大刑事案件1起),侦破1起,查处行政案件6起,有效打击了违法野外用火、故意放火等违法犯罪行为。二是深入开展“打野”专项行动。全市森林公安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为契机,在林业局和公安局的双重领导下,加大协调协同力度,主动汇报,多方联络,与地方公安刑侦、治安、网安、技侦情报等部门组成“打野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立工作专班,多警种协作、合成作战,形成合力,局领导亲自带队上阵,抓部署、抓推动、抓落实,有效打击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自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共立案查处野生动物案件89件,其中刑事案件72件(陆生野生动物案39件,水生野生动物案33件),收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5只,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活体1764头(只、条),收缴猎枪8支,弹药4000余发,猎具237套,打掉犯罪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00人,刑事拘留62人,已移送起诉51件74人。共立案查处行政案件16起,行政处罚15人,有效打击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打野”专项行动考核排全省第10名。三是加强“迎庆”安保维稳。结合“扫黑除恶”、“平安林区”建设和“缉枪治爆”、“禁种铲毒”、林区火源管控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林区治安形势研判机制,加强与基层林业单位的沟通协调,互通案件线索,组织开展林区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和涉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将矛盾和风险化解在萌牙状态,确保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我市林区的平安稳定。
三、存在的问题
行政审批科在局领导和同事们指导帮助下的领导下,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放管服”改革工作在宣传上不多,办事企业和群众了解不够全面。二是事中事后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法治宣传法治氛围不浓,四是执法队伍学习培训不足等问题。
四、2020年工作谋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治建设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充分认识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真正把普法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二)加大“放管服”改革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了解林业系统“放管服”、“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改革内容,提高企业和群众参与审批和监督审批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我局审批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
(三)抓住“关键少数”,提升决策阶层的法治素养。推进法治建设,领导干部是关键。应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集中法治培训,要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转变思想观念,清除官本位、特权思想等封建专制意识的影响。在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处理矛盾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法治工作和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培训,培训贴合工作实际,真正打造一支专业行强、素质过硬的法治建设队伍;二是加强执法交流学习,组织各级各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例交流,交流遇到的问题,探讨解决的办法,相互学习,相互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