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3-11 10:55:14 作者:admin 来源: 点击数: |
根据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法治管理更加务实
1.领导机构健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领导小组,法规科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局属各单位和各县(市、区)人社局成立相应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并强力推进县(市、区)人社部门法制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2. 方案计划完善。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20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达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全面依法治市守法普法工作计划》《2020年度达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治市工作重点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要求、职责分工以及责任追究、工作措施等,确保了工作顺利开展。
3. 工作责任落实。根据工作计划,梳理责任清单,明确工作内容、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和完成时限,所有工作实行台账销号模式管理,并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做到了有权必有责、权责相统一。
(二)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审批更加规范
4. 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我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执行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确保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费负担有实质性的下降。严格落实疫情期间延长社会保险申报缴费期、缓缴相关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相关社会保险费费率等政策规定。今年5月1日起全面推动落实社保降费减负政策,截止10月底,共为3454家企业生成社会保险征缴计划,可为企业及职工减负3546.22万元,涉及城镇参保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4354户、10.59万人,失业保险5124户、14.57万人,实现参保单位100%全覆盖。预计2019年全年,各类险种将累计降费3.4亿元,其中职工养老保险降费2.9亿元。全面落实了中央惠企惠民政策,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5.不断优化营商工作环境。今年以来,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安排部署,通过观念更新、制度创新、流程再造,在社会保障、农民工工作提升、就业创业、人才振兴、权益维护、温暖人社等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疫情期间行政审批不断线。严格执行政务服务大厅值守制度,指派专人接受办事企业和群众的电话咨询,积极推行“线上办、预约办、延期办、容缺办”等模式,落实“不见面”经办,提供“不打烊”服务,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行政许可服务工作正常开展。预约办理行政许可业务等便民措施。疫情期间,共接受电话咨询500余次,预约办理行政许可业务9件。二是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5月1日起,达州市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含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从19%统一降低至16%,个人缴费费率8%,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仍维持20%不变。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5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按1%(单位0.6%、个人0.4%)执行,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由于当前我市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只能支付7个月,未达到降低费率条件。目前仍按一类行业0.8 %、二类行业1.4 %、三类行业 2.0%、四类行业 2.6%、五类行业3.2%、六类行业3.8 %、七类行业4.4%、八类行业4.9%执行。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5月1日起,达州市按四川省上年度全口径(即:四川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依据,核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179元,下限为2697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上限为16179元,下限为3236元。三是帮助企业稳定岗位。迅速启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及时兑付返还资金,2020年全市第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核通过103家企业,惠及职工1.81万人,拨付返还资金640.07万元,切实缓解了部分企业现金流的压力。通过各项政策的贯彻实施,营造优化营商环境。
6.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继续推进“多
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一是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达州市发展改革委达州市商务局关于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行了清理,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通过清理,我局没有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违规设置的隐性门槛,编制了全面清理违规制定的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确保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开展;二是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根据《达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政务服务事项需要证明的事项进行了清理,取消和改变办理方式有53项,保留了12项。
7. 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一是为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了《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建立了《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流程覆盖,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的机制。11月对2021年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随机抽取了检查对象,作出了2021年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二是完善四川省“互联网 监管”平台建设,按照四川省“互联网 监管”平台的要求,在平台上认领了8项监管事项,对实施清单项目的基础信息进行了填报和完善,为平台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大力开展“好差评”工作。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开展“好差评”工作,评价总数(件)248件,满意率达100%,待整改0件,申诉认定0件,发起督办1件。
(三)依法依规决策,法治管理更加有力
8.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培训,组织法律知识轮训和专业知识培训2次,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完善“两法”衔接机制,落实《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行政执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制度》,1-11月向达川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拖欠工资案件2件,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9.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审查工作,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1-11月向律师咨询相关事宜11次,采纳律师建议2件;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杜绝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随意性,对规范性文件按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登记、备案、发布,今年申报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1-11月审查规范性文件1件,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审查率达100%。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继续实施的有22件。
10.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注重对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科学评估,确保每项重大行政决策和政策措施的作出更具科学化、合法化、规范化。今年对达州市仲裁院标准化建设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进行了后
评估报告。通过评估,创建工作的实施合法,创建工作规范了办案场所、规范了庭审程序、规范了仲裁队伍,提高了仲裁院形象,提升了庭审的公信力。
(四)健全执法机制,法治行为更加规范
11. 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规范执法主体,实行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制度、委托执法授权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人员身份、资格合法。今年按照《达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市本级人社系统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自查清理,清理后,法定行政执法机关1个,受委托组织4个,取得执法资格证件人员有22人。
12.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
法,切实保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力推行“三项制度”的实施。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公开、公平、公正,有证可依、有据可查,合法合规。二是着力开展 “行政执法整顿规范年”活动,我局以抓好“三个落实”为着力点,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通过活动的开展,切实规范了我局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了行政执法效能,锤炼了执法队伍。
(五)依法监督问责,法治能力有力提升
13. 加强社会保障诚信建设。健全监管对象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逐步与其他市场监管部门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共享。推进建立跨公安、民政、卫计等部门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大力促进企业提高诚信自治水平。按照《四川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今年12月将大竹县1家企业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在局门户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14. 依法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度,对231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规范性文件、政务信息等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局门户网站依法进行了公开。依托门户网站,按规定及时公开机构和科室职能职责和业务经办事项等政府信息,依法公开事项的法定依据、法定时限、承诺时限、申报材料、审批程序等信息,方便群众办事和查询。1-11月,我局政务信息公开近200件,数量位列在市级部门前列。
15. 规范一体化平台运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做到了高效办理、实时同步录入,一是完善了我局全省一体化平台平台运行月度报告等三项制度,制定了我局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二是规范录入流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按照层层审核、层层把关的原则,依照“受理、登记、初审、审核、审查、审批”等步骤和流程进行事项录入,务求数据准确、及时、完整,审批事项合法衔接有序、规范运行,确保录入的政务服务事项案件少预警、零报警。三是成立了平台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督查小组,加强平台运行督查督办,定期通报信息录入情况,对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运行件数不统一,未录入、补录入、没有线上线下同步运行的相关科室负责人、录入人员进行约谈。累计办件7120件。其中,办结6925件,正在办理195件。
(六)强化依法治理,法治环境更加有序
16.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重点整治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欠薪等领域,依法预防和处置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拒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1-11月开展专项检查3次,受理举报案件26件,办结26件,依法查处违法案件7件,处理拖欠劳动者报酬230万元;二是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裁决、复议、诉讼等手段,加快建设人社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继续落实信访维稳“一岗双责”,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和信访受理办理督查机制,较好第处置了被征地农民、复员士官社保诉求、机构改革遗留问题等重大信访案件。1-11月,全市共受理群众来信813件,接待群众来访529件,涉及1081人,来信来访案件的办复率99.5%。
17. 做好复议应诉工作。做好复议应诉工作。一是建立重大行政复议典型案例研讨制度和复议案件处置责任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法律程序规范行政复议,注重提高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对引发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复审,深入查找不足,不断提升行政效能和执法水平。1-11月,办理18件复议案件。二是健全行政应诉机制。建立和落实行政应诉典型案例研讨制度、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做到依法真实提供证据材料,积极派员出庭应诉,自觉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今年来,行政首长出庭参加行政应诉8次,办理应诉案件25件,行政应诉胜诉率均为100%。
(七)狠抓宣传教育,法治意识更加深入
18. 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制度。一是完善机关学法制度,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办公会前学法、党支部集中学法制度,今年来已组织集中学法11次,重点学习了宪法、民法典、《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二是组织网上学习。学习了学习强国、互联网学法考、汇贤学堂等,三是完善法律学习和业务知识交流制度,每月由科室负责人结合具体工作开展专题法治或知识讲座,已组织干部职工举办学法交流11次,选送58人次参加各类法治或业务培训班,有力地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业务素质;四是积极组织参加全省“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提升业务技能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全市人社系统干部职工群众3390人参加了业务技能练兵比武网络答题活动,参赛人数位列全省第二名,组织各县市区人社局选拔比赛,选派通川区人社局代表达州市人社系统参加了全省“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获得了优胜奖。
19. 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重点就群众关注的就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农民工权益保障等相关法律政策进行现场解读,今年共组织 “2020春风行动”系列活动,活动期间为2.45万人提供了免费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共发放“春风卡”、“公共就业政策信息”等宣传资料8万余份。组织专人采编人社政策宣传电视专题片,多渠道宣传创业典型。利用门户网站宣传,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和法律法规政策专栏,接受群众在线提问,方便用人单位和群众查询政策规定。建立政务微博,回复书记信箱、市长热线,跟帖凤凰山论坛,多渠道宣传政策法规。
20. 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我局以强化法制宣传阵地宣传和日常法制宣传为着力点,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一是打造坚实的宣传平台。借助政务大厅市人社局窗口服务的有利契机,充分发挥政务窗口的宣传平台功能。利用人社政策宣传栏等宣传载体,结合人社部门实际,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并利用政务大厅向办事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等,增强宣传效果,活动期间共免费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二是开展集中宣传。12月3日4日分别深入花溪社区、达州钢铁集团、新达商集团开展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的主题,发放人社政策相关资料,接受现场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300余份,现场解决群众提出的实际问题,把宣传活动不断推向深入。三是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在达州市电视台上播放社保参保、社会保障卡等宣传短片和微视频等开展宣传,在局门户网站上解读人社法律法规等进行宣传。
(八)加强法治监督,权力运行更加透明
21. 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为做好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制定了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暨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目标、工作内容,细化了责任清单。开展了明查暗访专项检查,加强了政风行风监督评议员监督评议工作,召开了座谈会议,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针对相关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同时进行专项整治。
22.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坚持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代表提案作为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今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7件(主办11件、协办16件)、政协提案20件(主办3件、协办17件),所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全部按规定实现在管理系统上网上签收、意见征求、面商办理、书面答复、网上回复,面商率、“满意”率全部达到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依法行政形势依然严峻。劳动关系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特别是农民工欠薪治理、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欠缴清缴任务艰巨,个别单位规范性文件概念把握不准、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不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不到位等情况不同程度存在。
二是行政审批问题客观存在。主要是行政审批工作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对下放到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批项目的监督管理还需进一步强化,在优化服务、简化流程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三是法治宣传成效有待加强。主要是深入企业、社区、农村组织开展人社普法宣传活动较少,全市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水平和工作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认真开展法治建设,改进依法执法方式。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广度和深度,扎实开展“法律七进”,坚持局长办公会前学法制度,免费发放政策知识问答宣传资料,努力提高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和覆盖面。修订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完善社会保险 “综合柜员制”经办流程,科学确定廉政风险监控点,促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
二是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促进依法行政透明度。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决策,事先应由法制机构或委托专家、学者进行分析论证,推进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决策,切实通过公开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增加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建立良好的依法行政环境。
三是切实加强行政监督,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清理和完善人社部门权力责任清单和权力负面清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坚决纠正行政违法。加强人社系统矛盾纠纷调处和信访工作,畅通投诉、申诉渠道,防止矛盾激化,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