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2-20 15:58:19 作者: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规范防疫工作举措,依法加强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达州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于2020年2月13日出台《中共达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十条意见》,从依法依规防控、加强立法、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等领域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法治意见和建议,全面提高了我市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为疫情防控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和保障,
《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要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令下,牢固树立全市上下“一盘棋”思想,创新工作举措,准确界定疫情防控措施的各级各类责任主体。将依法防控、依法治理工作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社,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单位责任。努力把疫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赢得人民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参与、配合和支持。
《意见》提出,要推动地方立法制度建设,围绕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等领域,加强法律问题研究,积极探索总结有益经验,完善配套制度建设,适时上升为地方立法。要依法透明公开疫情信息。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严格依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实事求是、公开透明、迅速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发布疫情信息及本地疫情防控工作进展。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成立法律服务专业团队,为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参与疫情防控的医疗单位及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和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及其职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要加大防疫法治宣传力度,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谁执法、谁普法”的法治宣传责任,下移宣传端口,要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法律知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理性看待疫情、科学应对疫情,支持和配合疫情依法防控工作。
《意见》明确,要加大法治审查审核力度。各县(市、区)要成立法治审查专班入驻疫情防控指挥部,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及通告、公告等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审核论证力度,从源头上把好法治关。要依法科学做出行政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必须依法依规,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及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原则的行政行为。非经有权机关批准,不得简单以疫情防控为由擅自封闭高速公路及其出入口、阻断国道省道县(乡)道干线公路;不得违法采取硬隔离措施,要确保公民正常出行;不得违法采取政府征用手段;不得私自扣留外地防疫物资。要确保所有疫情防控措施于法有据,严防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意见》强调,要突出重点领域规范执法,严格惩治违法犯罪行为。要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哄抬价格,虚假宣传、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以及其他违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力度,相关行为涉嫌犯罪的,有关部门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备案制度,加强对涉疫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的办理力度,及时处理,定分止争。